Sunday, November 28, 2010

早餐店

我家以前是開早餐店的, 我媽媽是老闆. 我想, 這是值得我驕傲一輩子的事 :) 媽媽的豆漿和蛋餅應該是可以列為台中市小吃的那種, 關於早餐店的種種, 有機會再寫好了 :P

也許是家庭背景的關係, 來到台北之後我特挑剔早餐店. 偶而可以聽說一些超有名的店家有錢也不想賺, 開店時間特奇怪, 就是不怕客戶不上門, 因為東西好吃, 就是有人會去排隊. 我汐止住處附近的早餐店老闆幾乎都是這副模樣, 只是沒有這樣的實力. 餐廳這種服務業, 說嚴格一點, 老闆及店員的服務態度很重要. 飽餐一頓之後, 如果遇到像是你欠他錢一般的老闆或店員, 不管東西再好吃, 下次都不會想再光顧. 離我住處近的有三家早餐店, 之前有三分之二因此被我列為黑名單. 而我寫這篇, 是為了第三家.

通常禮拜天我會去第三家, 因為沒上班, 如果上班的話, 我會去園區附近的番茄村. 今天也去了. 一到那邊, 看到兩位老伯坐在騎樓的座位上, 或許是在聊昨天的選情吧. 經過他們時, 聞到濃濃的煙味, 兩位都叼著煙, 也看到我在看他們. 正猶豫要不要進去坐, 但是因為番茄村今天沒開, 又不想去麥記, 只好硬著頭皮找了裡面的位置坐了下來. 果然煙味還是飄了進來. 隔壁坐了一位母親帶著小孩子, 母親拼命用報紙搧風, 幫孩子搧去煙味.

我真想去跟兩位老伯說, 請他們不要在公共場所吸菸, 但是我忍下這樣的衝動, 請店員幫忙講一下. 兩個店員推來推去, 後來由一位較年長的店員出面, 請兩位老伯不要吸菸. 哪知其中一位老伯忽然暴走, 先把菸彈到騎樓外面, 然後說『我是坐在騎樓這裡吸菸, 如果我今天坐在店裡的位置吸, 那就是我不對, 但是我現在坐的是騎樓的位置, 這就沒犯法了』, 隨後又補了一句, 『是誰向你告狀的, 叫他下次不要來了』, 那位店員笑臉跟那位老伯賠不是, 一副他是大爺的模樣, 完全沒注意到貼在店家門口的禁煙罰款標誌. 我心想, 店員現在這副德性, 看來以為禮拜天我只能去吃麥記了.

其實, 犯不犯法, 我一點也不在意. 只是因為煙味飄進店內, 這叫其他人如何好好用餐. 如果他能想到他此舉妨礙到了別人, 而不是爭論他有沒有犯法, 那不是挺好? 我也有一些吸菸的朋友, 但是吸菸前他們都會考慮會不會影響別人, 也會先問過. 軍中的好友之一也會吸菸, 但他也同樣會避開我, 或是站在下風處, 我覺得這是一種體貼. 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在法律規範之下, 做了不犯法, 但仍然會傷害別人. 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在法律上站得住腳, 而是要為別人想.

最後再回到早餐店的主題. 明天是星期一, 番茄村, 耶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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